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第1條 法規: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1條 本標準依電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