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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所稱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指用戶為接收電能或裝設自用發電設備所裝置之導線、變壓器、開關或其他相關電氣設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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