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第5條 法規: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5條 發電業依第三條規定所提撥數額,應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並於年度財務報告揭露其運用情形及餘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