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條 法規: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14條 水輪機或抽蓄用水輪機設置,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避免漂流木、垃圾、土砂等流入,造成設備受損。二、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大水壓。三、承受啟斷負載或發電時之最高轉速。四、承受運轉中之最大振動。五、設置迅速阻斷水流之裝置。六、設置於異常時能自動且迅速停止水輪機之裝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