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15條 專業機構或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認可:一、申請認可文件、人員之設置、檢查報告或其他申請文件虛偽不實。二、非由專任檢查人員或技師辦理檢查工作。三、專業機構檢查人員或技師兼任指定能源用戶之能源管理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