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法 第6-1條 法規:能源管理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相關法規 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能源供應 第6-1條 能源供應事業應配合主管機關為強化能源管理,促進能源合理及有效使用等公益性需要,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該統計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前項能源銷售統計資料之種類、範圍、期間、公開方式及公開時間,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