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6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能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替代能源之研究支出。二、能源合理有效使用及節約技術、方法之研究發展支出。三、能源經濟分析及其情報資料之蒐集支出。四、能源規劃及技術等專業人員之培訓支出。五、其他有關支出。法人或個人為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研究,具有實用價值者,得予獎勵或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