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主管機關,並以本部能源局為管理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