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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能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替代能源之研究支出。
二、能源合理有效使用及節約技術、方法之研究發展支出。
三、能源經濟分析及其情報資料之蒐集支出。
四、能源規劃及技術等專業人員之培訓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法人或個人為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研究,具有實用價值者,得予獎勵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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