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9條 調查、統計及編管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之中央各機關應配合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對方案主管機關實施業務訪問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訪評,督導考核其編管實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