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採行先進國家相關標準認定辦法 第2條 法規: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採行先進國家相關標準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2條 天然氣事業之輸儲設備,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得採行之其他先進國家標準,其先進國家指下列國家或區域性組織:一、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二、歐盟。三、附表所列組織或團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