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40條 法規: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六章 附則 第40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