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13條 法規: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認為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要求事業限期降低計費項目金額:一、裝置業務部門之年度利潤率顯著高於同業水準。二、計費項目之金額顯著高於市場行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