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將第五條至第十二條所定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託…
- 第3條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一、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指單機裝置容量一瓩以上未達十瓩之風力發電系統。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
- 第4條申請人資格及要件如下:一、申請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二、申請補助之示範計畫應符合以下要件:(一)總裝置容量在二十瓩以…
- 第5條申請示範獎勵期間,自本辦法發布生效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申請人以申請一案為限。申請期間屆滿前,各…
- 第6條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計畫書,應包括書面一式十份,word格式電子檔案光碟二份,載明下列事…
- 第7條中央主管機關於收受申請案件後,依下列程序進行審查:一、初審:包括資格審查及文件審查,申請案文件不全或有誤漏者,中央主管機…
- 第8條獎勵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下:一、線路與併聯補助:併網型示範系統,每案補助金額合計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一)系統併聯衝擊分…
- 第9條受補助人應於示範計畫審查通過後,檢具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撥付示範計畫作業費用。受補助人應於核定補助案…
- 第10條自示範機組或示範系統取得設備登記之日起三年期間為保證期,受補助人應保證其正常運轉;保證期內如發現示範機組存有瑕疵者,包括…
- 第11條宣導活動補助及示範計畫作業補助費用之使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不得用於資本支出科目:一、人事費、加班值班費及業務費:為辦理…
- 第12條補助經費預算經立法院刪減(除)或凍結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刪減(除)補助經費。年度預算用罄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不受理…
- 第13條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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