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人事規則 第90條 法規:鹽務人事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四章 任免升調 › 第十二節 其他事項 第90條 人員均須取具保證,其經營公款票據,或經手銀錢出入,填寫支票,以及管理鹽倉材料,及其他有價值公物等人員,併須取具殷實舖保或現金保證,或有正當職業而在工商實業界有相當信譽之人保。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