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人事規則 第81條 法規:鹽務人事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四章 任免升調 › 第十節 升等 › 第二目 免試升等 第81條 各區保升人員,必須確有額缺可補,不得因人添缺,或提高職缺,並應就被保人員學識,經驗,能力,品行,及年資各項,加具切實考語,列舉辦事得力事實,敘明考績情形,呈請核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