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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82條

在未屆彙保時期,倘有空缺,亟待遴員升補,應以代理為限,戊等以上代理案件,應呈請鹽務總局核准,戊等及以下者,由各區照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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