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8條

人員如有特別情形,不能依限到達履行長假地點,或假滿後指派服務地點者,得呈請酌予展長程期,由該管主管機關酌定後,呈請鹽務總局核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