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務人事規則 第132條 法規:鹽務人事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七章 請假 › 第三節 優待假 第132條 優待假與病假日數不得互相抵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