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4條 法規: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第4條 從業人員依本辦法認購公股時,得不經公開招募申購程序,逕行認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