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11條 法規: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第11條 經行政院指定以優惠方式公開銷售公營事業股份予公眾時,經濟部應另行訂定當次各種釋股方式之從業人員認購額度及認購價格,併同釋股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