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第6條 法規: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第6條 各公司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均不兼任其他事業機構之董(理)事長或總經理或董(理)監事、監察人,但如因監督上之需要兼任其所投資事業之董(理)監事,不在此限,並以兼任一個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