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14條 法規: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第14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