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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國營事業訂立超過一定數量或長期購售契約,應先經主管機關之核准。
前項數量及期限之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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