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第18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18條 員工退休回籍不能親自受領退休金者,得由郵局匯寄,但應扣除郵匯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