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8-1條 法規: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五章 加油站與加氣站或加氫站合併設置 第18-1條 同時設置加油站及兼營加氫站業務者或已開業加油站兼營加氫站業務者,其加氫站部分應符合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