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5條 法規: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5條 離島自來水營運單位或自來水合作社應於每年二月中旬前提供當年度虧損估算表,送自來水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及編列次年度預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