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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鼓勵民間參與省水技術研發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年度開始後,每三個月召開審查會議審查申請案件;當年度獎勵經費用罄時,已受理申請案件改列為下年度申請案件,並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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