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本法規已於 2025-08-1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水文資訊,指由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產製及儲存,並經本署完成檢核程序之地面水、地下水、近海水文及河川大斷面等電子資訊。 本條定義的名詞 水文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