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開發許可移轉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溫泉開發許可移轉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6條 移轉後之開發許可期限,不得逾原開發許可之賸餘期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