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理辦法 第24條 法規:排水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二章 治理規劃與設施 第24條 區域排水直接排入海洋者,其出口如有淤、塞等影響排洪情事,由區域排水管理機關辦理疏濬及其他管理事項。區域排水管理機關為清除位於海堤區域之排水出口淤積或辦理其他維護管理事宜,於報海堤區域管理機關備查後辦理,並得洽商海堤管理機關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