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16條 法規: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6條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建立與在地民眾、團體協商溝通機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