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河川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三章 河川治理規劃 第14條 河川治理工程應由管理機關依優先次序釐訂分年分期實施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但管理機關得因事實之需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其他機關在同一水系實施相關治理工程時,依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