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4條 法規: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4條 承裝技工考驗,以每年舉辦考驗一次為原則,如有必要,得舉行臨時考驗;其考驗日期及簡章,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辦理之機關(構)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