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24條 法規:自來水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自來水事業專營權 第24條 興辦自來水事業者,應依水利法之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水權登記,暨與水權、水源有關之水利建造物之建造、改造或拆除之核准。前項申請,應由自來水事業主管機關核轉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