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4條 法規: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4條 自來水事業於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遵守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