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8條 法規: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8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之考驗方法如下:一、學歷、經歷、著作、考試及格證書、考驗專業證照及發明審查。二、筆試或口試。三、實地操作。符合第五條第三款、第六條第三款或前條第二款資格人員之考驗,得僅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方法辦理;其餘人員之考驗,得由本部視實際需要決定採一種或兼採二種以上之方法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