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3條計畫目標年社區集居人口在一萬人以上時,配水管之容量應考慮消防用水。
- 第84條配水方式之規定如下:一、應考慮供水區域規模、特性及其附近地勢、有效利用水頭、供水區域內水壓均勻、供水安全、合理之工程效益…
- 第85條配水池之規定如下:一、位置應儘量設於供水區域之中央。二、採用自然流下方式時,配水池之高度應以在設計最低水位時,配水管線之…
- 第86條配水塔及高架配水池之構造規定如下:一、對塔(池)內水壓、空塔(池)時之風壓、滿池之地震力均安全者,其基礎應視地基承載力予…
- 第87條配水塔及高架配水池之基礎及支柱規定如下:一、應建築於具有所需承載力之地基上,其基礎應有足夠之底面積及重量,以求穩定。如建…
- 第88條配水塔及高架配水池,應在塔(池)底之最低處裝設排水管,並在排水管裝設制水閥。
- 第89條配水管之配置規定如下:一、在同一道路下埋設有配水幹管及配水支管時,用戶進水管應裝接在配水支管上。二、配水管線應儘量佈置成…
- 第90條配水管線之制水閥設置規定如下:一、應考慮日後配水管之修復、裝接用戶進水管、維護操作等時之方便,以操作少數之制水閥,能使停…
- 第91條減壓閥及安全閥設置之規定如下:一、減壓閥應設在水壓互異供水分區間之聯絡管線,水壓過高時應裝設在其上游之配水管線,使最大水…
- 第92條流量計及水壓計設置之規定如下:一、配水幹管之起點及其他必要處所,應裝設流量計。二、流量計應採用具有流量指示、紀錄及累積量…
- 第93條配水管防止污染之規定如下:一、配水管線不得與有污染之虞之管線、井、抽水機或水槽等直接連接。二、配水管線不得穿過污水管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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