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法規: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本部為主管機關,下設溫泉事業發展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