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第69條 法規:水利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水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水之蓄洩 第69條 實施蓄水或排水,致上下游沿岸土地所有權人發生損害時,由蓄水人或排水人,予以相當之賠償。但因不可抗力之天災所發生之損害,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