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下水道系統污水或放流水無償供應之一定期間及計費準則 第2條 法規:公共下水道系統污水或放流水無償供應之一定期間及計費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2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指自本準則發布日起十年。但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水源供需條件、再生水開發利用情形、產業發展及用水需求條件,公告延長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一定期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