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9條 法規: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9條 報驗義務人輸出入管理及檢驗制度商品時,應檢具認可證明書影本,並依商品監視查驗辦法申請報驗。檢驗機關受理前項商品報驗時,得依商品監視查驗辦法簡化其查驗程序;必要時,並得請報驗義務人提供第四條第二項之相關證照或文件,以供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