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7條 監視員舉發違規商品之程序如下:一、監視員發現有涉違規之商品時,填具反映案件報告書。二、檢具反映案件報告書向檢驗機關以書面、電子郵件或網頁填報方式提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