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第2條 法規: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檢查指對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所列經銷場所、生產廠場、倉儲場所、勞動、營業或其他場所之應施檢驗商品執行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