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7條 計量技術人員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舉行之。前項考試採測驗方式行之,考試成績達七十分及格;其應試科目範圍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一規定辦理。應考人得向辦理試務機關(構)申請複查成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