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第8條 法規: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8條 特約檢驗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驗機關得駁回其申請:一、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經檢驗機關書面通知補正,未於通知之次日起五日內完成補正。二、產品或其原料未符合輸入國之管理規定或要求。三、廠商以詐偽方法申請特約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