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第7條 法規: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二章 補助標準 第7條 推廣貿易計畫係接受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委辦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貿易署為有效推廣貿易、妥善運用資源或政策需要,得依補助對象之專業能力、經費情況、以往辦理實績、經驗或績效及其他相關條件,擇定補助對象辦理之。接受貿易署補助,如涉及採購事項,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告金額以上者,應依該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