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4條 本辦法所稱裝運前檢驗,指檢驗機構對輸出至進口國之貨品執行關於品質、數量、價格或關稅稅則分類等之一切查證行為。 本條定義的名詞 裝運前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