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18條 異議審定經上級機關決定及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者,原承辦單位應分析檢討供業務改進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