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簽證,係指貿易署或其委託之單位簽發輸入許可證;所稱免證,係指免除輸入許可證。 本條定義的名詞 簽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